关于2018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发布者:王琦发布时间:2018-11-23浏览次数:273

关于2018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2018级新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汉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现将有关2018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

1.2018级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2.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原因,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3.转专业的各项规定:

3.1上级主管部门限制转专业的:

1)招生录取下一批次专业不得转入上一批次专业;

2)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艺术体育类专业;

3)高考文科类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到仅招收理工科类的专业;

4)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

3.2 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1)与学校或政府部门、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专业;

2)播音主持、视觉传达(中外合作办学)不能转入转出。

3.3 特殊专业转入转出原则

1)设计学类、公共艺术、美术学类可以互转;

2)音乐学院院内各专业经学院同意可互转;

3)体育学类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可以互转;

4.转专业实行自愿选择模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5.各专业的转入人数控制在学校公布的人数范围内。

6.每个本科学生可选报两个转入专业,专科学生选报一个专业。

7.本科可转入专业目录及限制条件见《本科专业转入人数及限制条件表》(附件一)。

二、转专业各时间节点

1.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转专业计划及安排,11月6日在教务在线公布各专业可转入人数及考核方式。

2.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18年11月7日—11日在教务在线转专业通知中下载、填写《江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二),未满十八岁的新生家长签字栏必需家长亲笔签名,转入专业务必严格依照公布专业填写。

报名学生应于2018年11月9日-11日早9:00至下午4:30将申请表交行政楼115室(学籍科),过期不候。

3.11月16日左右,教务处在教务在线上公布所有专业第一志愿的考试地点与考试时间。第二志愿考生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待第一志愿录取后公布。

4.经转专业考试及成绩公示,2018年12月4日前,教务处发放转专业通知书,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并到转入学院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录取

本科学生可填报2个转专业志愿,志愿优先。学生在统一时间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考试,学院根据考试情况和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大于公布的接收人数限额时,学院可适当增加接收人数限制;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最大接收容量造成部分报名学生无法录取的,可参加第二志愿考试。

当第一志愿录取学生已经满额的专业,不再接收第二志愿报名学生。第一志愿录取尚未满额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接收第二志愿学生的考试,按录取规则进行录取,第二志愿仍不能录取,则不能转专业,仍在原专业就读。

专科生按照去年转专业方式进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能提出一个志愿。

四、教学管理

1.转专业学生本学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参加本学期的所修全部课程期末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2.学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转入专业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选课,选课前应参加转入学院安排的选课培训(到转入学院报到时通知)。

3.转专业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

4.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认定,按照《江汉大学本科课程学分认定暂行办法》执行。

5.学生转专业后的学费缴纳,按照《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六、教务处咨询电话

027-84226248

七、校纪委监督电话

027-84225804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8年11月6日

附件:2018级各专业可转入参考人数及考核形式.docx

      江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