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教育部召开部署做好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视频会议,根据会议精神,针对今年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我校拟调整艺术类专业校考方案,其中甘肃省表演类专业校考实施细则如下:
一、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初复试一次进行。
二、考试时间
甘肃省高考结束后一周之内。
三、考试组织
1、场地设置
考场1间,量体室2间,备考室若干(除考场外,其它房间均为男女分开,每个备考室不超过10人)。
2、人员安排
领队1人、纪检1人、组考1人、考务协助3人,考场摄像人员1人、工作人员4人,量体评委2人,考场校内评委2人,考场校外评委2人(外聘评委为武汉高校教师)。所有工作人员17人,每人必须确保身体健康(健康码绿码)。
3、考试流程
①考生持健康码、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入考区,有序达到指定候考室备考,每位考生间隔2米以上。
②工作人员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验证无误后签到,发放“考试号码单”。
③考生在候考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分组(原则上按男、女各不超过5人)和考试顺序,各科考试必须按分组和确定的顺序参加测试。
④考生按“换泳装(备考室)——形体测量(量体室)——形体测试(考场)——换时装(备考室)——走时装步(考场)——换才艺着装(备考室)——特长展示考试(考场)”的顺序进行四项考试。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滞留,备考室不超过10人。
⑤所有专业和科目考试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特别要求:①除正在面试的考生外,其余人员均需全程佩戴口罩。②量体室及更衣室均不允许超过10人备考。
四、合格名单确定
考试成绩及合格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周内向社会公示。
五、考试及工作纪律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须诚信应考,对在考试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条款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评委及考务人员须签订工作责任书并严格履职尽责,有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解释权
该细则解释权归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