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9年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招生简章

发布者:王琦发布时间:2019-03-13浏览次数:591

江汉大学2019年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备注:

 ⑴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注:湖北省不分地区,面向全省统一排序录取)。

 ⑵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每学年学费约10000元。学生进校后可按学校要求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第二学位。

二、专业考试办法

专业考试分为省级专业统考和学校专业校考。

专业统考:湖北省考生须参加“2019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统考成绩即为报考我校的专业成绩。

专业校考:湖南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并取得省级相关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黑龙江省、河北省考生只须参加我校专业校考。  

三、身高要求

男生身高须在1.80米(含)以上,女生身高原则上须在1.70米(含)以上(对于专业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至1.68米),有一定的服装表演的基础能力与专业潜能。  

四、校考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或有关专业测试报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2、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生180元。对报名考试费另有规定的省,按当地标准执行。

3、所有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

五、校考报名与考试地点

详见江汉大学招生网通知

六、考试科目与要求

七、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满分100分,综合评分。其中:形体测试75分,时装步15分,特长展示10分。

八、专业合格确定方法

根据专业成绩,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名单。  

九、录取办法

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

1、湖南省、黑龙江省及河北省,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2、湖北省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同时,身高须达到规定标准(见第三条身高要求)。

十、注意事项

1、考生自带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2、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将于4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关注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或登陆江汉大学主页(www.jhun.edu.cn)、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查询。

3、专业校考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导致试卷、录像或评分册等考试相关资料遗失或损坏,则视当地省统考成绩为我校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咨询电话:027-84237298/84227521/84227229

设计学院咨询电话:027-84250096-811

学校网址:www.jhun.edu.cn,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

学校招生微博:weibo.com/jhunzjc,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7-8422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