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审核程序

发布者:王琦发布时间:2018-11-22浏览次数:439

江汉大学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审核程序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程序公布如下:

1.符合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的学院向校学科办申请,报送相关材料。

2.校学科办对申报材料予以核查,并在校园网公示申报材料和名单5个工作日。

3.校学科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科材料进行评议,获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同意为评议通过。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提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