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管理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王琦发布时间:2018-11-21浏览次数:479

江汉大学管理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做好我校首次管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江汉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设置原则

管理岗位设置要做到增强学校运转效能,精简、高效,适应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和学校实行目标管理的需要,实现管理重心下移。

二、岗位设置

(一)设置管理岗位总量控制在全校岗位总量的20%以内,分为8个职员等级,即职员三至十级岗位。

各级职员等级与原聘行政级别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管理岗位职员级别与原聘行政级别的对应关系

职员级别

原聘行政级别

三级职员

正厅级

四级职员

副厅级

五级职员

正处级

六级职员

副处级

七级职员

正科级

八级职员

副科级

九级职员

十级职员

办事员

(二)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总数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三)学校下达各学院、各部门管理岗位总量,各学院、各部门拟订七级以下岗位的具体岗位条件、岗位职责。

三、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6. 学校干部任职条件。

(二)各类岗位条件

1. 五级职员岗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坚持党性原则,廉洁自律;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各项工作方针和政策;

2)学历和资历要求: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业务能力要求:具备本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研究能力;协调能力强,能够较好处理本职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重大问题;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效率高,勤奋敬业;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管理水平高,服务意识强,具备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出色地完成学校和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4)根据岗位的特点与要求,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六级职员岗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坚持党性原则,廉洁自律,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各项工作方针和政策;

2)学历和资历要求: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业务能力要求:具备业务研究和分析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配合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与问题,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能够及时地完成学校和本部门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

4)根据岗位的特点与要求,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七级职员岗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坚持党性原则,廉洁自律;

2)学历和资历要求: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业务能力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掌握本职工作业务知识和有关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有一定业务研究能力,能初步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具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能够起草较重要的文件、报告、总结、方案等;工作认真勤奋,能够独立负责完成某一方面的工作;

4)根据岗位的特点与要求,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八级职员岗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坚持党性原则;

2)学历和资历要求: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业务能力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掌握本职工作业务知识和有关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有一定业务研究能力,能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般问题;具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能够起草一般的文件、报告、总结、方案等;工作认真勤奋,能够独立完成某一方面的工作;

4)根据岗位的特点与要求,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5. 九级职员岗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能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2)学历要求: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业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业务研究能力,能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其他业务文件;

4)根据岗位的特点与要求,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十级职员岗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了解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2)学历要求: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业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从事信息统计、资料整理等工作;

4)根据岗位的特点与要求,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聘用组织

(一)管理岗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聘用。三级、四级岗位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五到八级管理岗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程序进行聘用,其他管理岗位由工作小组聘用。

(二)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组织和领导全校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处理岗位聘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各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负责推荐七、八级管理岗位拟聘人选,聘用本单位九级、十级管理岗位人员;负责处理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五、岗位聘用办法及程序

(一)聘用办法

首次管理岗位聘用按照现聘的行政级别依次对应聘入相应职员级别岗位。

(二)聘用程序

见《江汉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六、本细则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