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锅炉进水系统和除氧器自动补水设备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汉大学锅炉进水系统和除氧器自动补水设备维修保养项目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江汉大学锅炉进水系统和除氧器自动补水设备维修保养项目。
2.项目编号:JDZB-TP-2018-012。
3.资金来源:全部使用学校资金。
4.预算金额:7.3万元。谈判报价不应超出采购预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5.实施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三角湖路8号,江汉大学校内锅炉房。
6.首次维保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首次维保、相关设备更换,通过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首次维保后、维保服务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要求开展定期对该锅炉进水系统和除氧器自动补水设备进行巡检、维护、保养,保证锅炉运行正常、各项指标合格。
7.采购范围: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对采购人现有1台约6吨燃气锅炉(经改装的)的进水系统、除氧器自动补水设备及其相关联系统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同时包括为确保该锅炉的正常使用而进行的锅炉配件(包括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必换配件和保证锅炉正常运行的未列明正常消耗配件、材料)更换的供货、安装、技术服务,重点解决以前锅炉运行突出的故障问题,全面对锅炉进行维修保养和优化服务、技术指导,确保该锅炉及其配件、附件能全年正常运行,各项指标合格。
8.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开展锅炉维保服务应达到本谈判文件要求,并严格遵照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要求操作,其服务流程及质量标准应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24日修订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含2017年第1号修改单)、《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12)。成交供应商完成首次维保后应通过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详细需求见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近成立公司不用提供)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投标人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必须有稳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机构;
5.具有效期内的中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证书或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证书;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8.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18年5月16日16:30止(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二维码可现场扫描原件信息的,可不提供该原件):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中所有证件、证明材料;
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行政楼112室),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者可报名登记,领取谈判文件。
1.投标人自行到项目实施地勘察施工现场;
2.供应商在领取了谈判文件后,如果对谈判文件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将问题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送到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每一位供应商。
保护采购人免遭投标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各投标人须在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提交人民币1400元(大写:壹仟肆佰元整)到采购人单位账户,作为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并取得采购人财务处开出的针对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据(若遇假期则凭投标人对公账户转入采购人对公账户的转款凭据,并经银行盖章确认)。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江汉大学行政楼112室(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谈判会于2018年5月21日14:00在江汉大学行政楼112室进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出席参加。供应商谈判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投标保证金转账证明(如果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话)。供应商谈判代表携带证件不全或人证不符者,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谈判会,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名称:江汉大学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三角湖路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7-84778357
传真:027-84225647
江汉大学网(网址:http://www.jhun.edu.cn/)
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