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发布者:王琦发布时间:2018-11-15浏览次数:470

江汉大学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做好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等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武汉[2003]5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应急救援工作基本原则和特大安全事故分类:

(一)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积极配合,运转协调有序;快速作出反应,妥善进行处置;

(二)特大安全事故分类;

1.特大火灾事故;

2.特大交通事故;

3.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5.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6.大型活动突发特大意外事故;

7.旅游特大案件事故;

8.严重食物中毒事故;

9.其他特大案件事故;

10.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校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校长

副指挥长:保卫处长和分管保卫工作的副校长、校长助理、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务长;

成员由宣传部、校办、保卫处、财务处、基建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生处、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后勤集团、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事故发生所在单位(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应急办),在校长办公室办公,由一名分管保卫、安全工作的校长助理任主任,工作人员从校长办公室和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督导做好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救援演练;

2.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适时发布事故及事故救援公告,指定有关部门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必要时向有关方面发出救援请求;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业组及其主要职责:

(一)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六个专业组:

1.现场警戒保卫组。由校保卫处牵头,事故单位配合。其任务是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特种物资保卫等。保卫组内部设立现场访问小组,现场保护小组,现场搜索小组,追踪、堵截小组,现场信息收集小组,通讯联络小组。具体分工见江汉大学特大安全事故保卫组应急救援预案;

2.抢险救灾组;根据职责范围分别列出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

1)道路交通、火灾、重大盗窃、爆炸物品和大型活动突发意外事故,由保卫处牵头组织实施;

2)建筑工程建设事故由基建处牵头组织实施;

3)危险化学物品、特种设备事故山实验室与没备管理处牵头组织实施;

4)食物中毒事故由校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后勤集团牵头组织实施;

5)教职工旅游事故由校工会牵头组织实施;学生旅游事故由学生处牵头组织实施;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集团牵头;其主要任务是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及所需医疗器械、血源和药品的保障等;

4.后勤保障组,根据职责范围分别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后勤集团、财务处等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1)交通运输小组,由后勤集团牵头,校保卫处配合;其主要任务是: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校内抢险道路的畅通;必要时,依法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对相关道路采取交通管制;

2)通讯、供电与供水小组,分别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后勤集团牵头;其主要任务是:保障施救现场通讯畅通,所需电力和自来水供应,及时修复有关设施;

3)现场监测小组,由后勤集团牵头,校医院负责;其主要任务是:监测现场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指导现场群众疏散以及提供现场急救医疗应急救援所需的有关气象资料;

4)生活保障小组;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后勤集团和事故单位牵头;其主要任务是:保障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品供应,提供休息场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

5)设备和其他物资、器材小组,由后勤产业管理处牵头;其主要任务是:提供事故现场施救所需的施工机械和其他特种设备,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等;

6)资金保障小组,由财务处牵头;应急救援费先由学校财务支出,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5.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单位和校应急办牵头;其主要任务是: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妥善安排家属生活;依政策负责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

6.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牵头;其主要任务是:接待上级新闻单位来访;按照中共江汉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江汉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江党办[2003]44号)精神要求,认真负责客观地向校内外通报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善后工作等有关情况;

四、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和保卫处报告(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4225508、保卫处电话:51253152)。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二)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

(三)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指挥长的指示,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指挥部办公室命令后,要按本预案的分工迅速组织本部门救援人员、抢险设备、器材、物资到达现场,由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并按专业分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五、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本部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专业预案),保证本单位、本部门专业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物资清单报校指挥部办公室和校保卫处备案;专业预案是本预案的具体化,与本预案共同构成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校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预案和专业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救援任务,校保卫处将组织进行培训和演练;

(四)特大事故发生后,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运转协调、救援有力。凡因救援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