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经研究决定:刘敏同志任江汉大学附属医院(武汉市第六医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自2018年8月8日起计算。 中共江汉大学委员会 江汉大学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