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琦发布时间:2018-08-16浏览次数:71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敏同志任江汉大学附属医院(武汉市第六医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自2018年8月8日起计算。
中共江汉大学委员会 江汉大学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