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专项招聘面试公告 (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

发布者:信息公开发布时间:2021-05-10浏览次数:1147


江汉大学专项招聘面试公告

(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

根据《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江汉大学专项招聘面试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江汉大学专项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面试人员

物理实验员岗位3人,工程管理岗26人。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及地点

岗位

资格验证时间

面试时间

候考室

面试室

物理实验员岗(10005

51314

5131430

J13A202

J13A201


工程管理岗(10006


5158

515830

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二楼

会议室

10005岗位面试地点在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近江大2号门;10006岗位面试在湖北(武汉)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近江大6号门,请各位考生注意面试时间、地点,按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形式及合格线

面试采用综合考评方式进行,包含自我介绍(自我介绍时,请以抽签号代替,不得出现应聘者姓名等影响面试公平、公正的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成绩)、专业问答、实践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书目及培训机构。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本次面试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8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综合排序,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四、面试程序

1.资格审核。考试当天提前半小时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应届博士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本硕阶段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收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地点候考室门口。

2.签到。将指定物品存放处将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个人物品寄存后迅速到候考室签到。面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达考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抽签。考生签到后,按要求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面试。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5.听分。面试完成后,隔位公布面试分数,考生听分后在面试结果通知单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有序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五、成绩计算与公布

1.面试成绩计算: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为面试得分。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2.当天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相关岗位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江汉大学专项招聘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熟悉掌握考试安排和考试纪律。

2.对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参加考试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且影响录用的,加一轮面试。

5.考生应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6.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沟通。

7.考生疫情防控严格按照《江汉大学2021年专项招聘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3)执行,提前填写《江汉大学应聘人员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4)面试前交现场工作人员。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替补一次。学校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汉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学校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

能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江汉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hun.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4225406(江汉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4225801(中共江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1:江汉大学2021年专项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表

附件2:江汉大学专项招聘面试考生须知

附件3:江汉大学应聘人员健康状况报告表

附件4:江汉大学2021年招聘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江汉大学人事处

2021510

附件1:江汉大学2021年专项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表.pdf

附件2:江汉大学专项招聘面试考生须知.pdf

附件3:江汉大学应聘人员健康状况报告表.pdf

附件4:江汉大学2021年招聘疫情防控考生须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