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公开发布时间:2021-03-01浏览次数:373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相关精神,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进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就各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请相关教师仔细阅读“国家留学网”官网中综合项目专栏“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49)。

申请该项目的老师请于2021423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项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同时填写《学院(部门)推荐意见表》、《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教师信息表》(见附件1、附件2-1)并盖学院公章。

请申请人于202142316:3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档、电子档报送至外事处、国际教育学院108室师鑫老师,逾期将不予受理。学校将统一审核、办理并报送至省教育厅。

二、2021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

请相关教师仔细阅读“国家留学网”官网中综合项目专栏“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98)。

申请该项目的老师请于2021510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项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同时填写《学院(部门)推荐意见表》、《2021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教师信息表》(见附件1、附件2-2)并盖学院公章。

请注意,已申报过“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教师, 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或湖北省教育厅青年教师项目资助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2021年地方合作项目。

请申请人于51016:3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档、电子档报送至外事处、国际教育学院108室师鑫老师,逾期将不予受理。学校将统一审核、办理并报送至省教育厅。

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中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

统自动生成,申请人本人无需填写,但请将该空白表格一同提交至外事处、国际教育学院;

2.公派访学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的留学资格均有时间限制,正式邀请信中的邀请时间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无法参加评审。

  

咨询电话:84688385

电子邮箱:826417150@qq.com

  

附件:

1.《学院(部门)推荐意见表》.doc

2.《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教师信息表》.xls

3.《2021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教师信息表》.xls


  

外事处(国际教育学院)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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